国家消费者保护和消费者仲裁局对一家信用卡管理和发行公司处以 ,, 美元的罚款,原因是该公司没有以突出或下划线的字符书写对持卡人产生责任的条款。信用卡违反了第 条第 款“第 , 号信用卡法中的“c)”,并在与消费者和用户签订的合同中包含一项滥用条款,规定收取“信用卡管理费”。支付摘要,违反了第 , 号法律第 条“c)”款。 请参阅制裁条款 查看有关合同和消费者法的电子书 这些行动于今年 月 日依职权启动,根据第 , 号信用卡法第 条和第 条授予的权力,目的是监督 CUMAR SA 公司遵守上述法律的情况,作为“ULTRA CARD”的管理人和发行人。 执行机关对从该公司网站获得的附着合同进行依职权检查后证实,对附着所有人产生责任的条款并非通过使用突出或下划线字符起草的,反过来,被告将指控用户因延迟付款而收取催收管理费用或佣金。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第条第,条规定:“信用卡发行合同的起草。信用卡发行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c) 为持卡人产生责任的条款使用突出显示或下划线字符起草。
关于制裁的分级,考虑了公司收到的收款管理费用或佣金。在这方面, “从本摘要开始之前三年的财务报表来看,……与 ULTRA 卡相对应的相关业务金额总计为,, 美元(八百万一百六万六千 新加坡数据 三百九十七比索八十五分)。 另一方面,“被指控公司向国家证券委员会提交的财务报表进行了修改,并以该委员会的名义适当地添加到该文件中,这就是造成归责的原因,现在被确定为” Ing Comi Cobranzas”被称为“Ing Comi Different”,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故意”,旨在掩盖其行为,或者至少阻碍该机构要求的核查过程,这是量化其行为的“相关情况”。适用的制裁(参见第 , 号法律第 条)。” (粗体是我们的) 相反,“……作为减轻处罚情节,会考虑被指控供应商的“非累犯”特征,以及其在市场中的地位,因为它是一家在以下地区开展活动的中小企业门多萨省。
该金额必须“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至有效付款之日止,为此目的,采用阿根廷国家银行每 天资本化的年度名义利率”。执法机构在国家最高法院的判例中证明了这一措施的合理性,该法院指出,“定期调整罚款并不涉及加重对所犯违法行为的处罚,因为这一更新并不会使罚款更加繁重,但在货币逐渐贬值的情况下仍保持了货币的实际经济价值。相反,不更新罚款将违反艺术规定的平等。宪法第 条规定,因为同时实施同一行为的人所承受的经济牺牲会随着货币价值的波动而变化。换句话说,货币更新不但不会加剧计划中的制裁,反而会防止其被扭曲(裁决::;贝卢西奥和佩特拉基法官在裁决中的投票::)。(CSJN, 年 月 日发送,“Caja de Crédito Díaz Vélez Coop. Ltda.”,考虑。°,裁决::;除其他外)。(粗体是我们的) 最后,违法者被传唤“在十五 () 个工作日内修改其合同,包括附加条款、一般条件、特殊条件、信息表、附件和所有其他合同或信息文件,删除所有提及的“收集”管理费”和/或任何其他名称,暗示向消费者转移与索赔、通知或追回欠款义务相关的程序费用。